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建设用砂氯离子检验能力验证工作的预通知》(桂建质安监〔2020〕13号)要求,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混凝土分会负责承办2020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检测建设用砂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要求凡取得专业混凝土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参加。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比对项目:氯化物含量(以氯离子质量计)检测。
二、 检测样品发放:本次比对的样品为氯化物溶液,分A、B、C、D四种浓度的样。样品随机派发,样品将由我分会通过物流公司寄送到企业报名时所填写的地址。
三、 样品确认:企业收到样品后应进行确认,同时填写《2020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设用砂中氯化物含量检测能力验证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见作业指导书附表1),并盖公章。样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我分会联系。
四、 结果上报时间:“确认表”、氯化物含量检测原始记录、上岗证书(批准1人、检测2人)及结果报告(见作业指导书附表2)等资料必须于2020年5月29日前报送至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混凝土分会,并扫描二维码填写结果报告相关信息。
五、 能力验证相关要求
(一)各参加单位应本着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按照《2020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检测建设用砂中氯化物含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的要求,按时完成本次能力验证工作。
(二)检测结果必须按时上报我分会。以邮寄方式报送结果的,请务必使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能力验证”字样。
(三)严禁参加单位相互间串通数据,一经发现将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四)不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不及时上报检测结果的单位,分会按不合格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
(一)参加氯离子检测能力验证检测的单位需交800元(含样品采购费、制作费、运输费、样品验证费、能力验证专家评审费等),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费用汇款至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混凝土分会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凭证回执单发送至混凝土分会电子邮箱:gxzlhnt@163.com。
开户名: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帐 号:2102104119300026867
开户行:工行南宁华西支行
(二)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1706室(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混凝土分会)
邮箱地址:gxzlhnt@163.com
邮政编码:530005
QQ群:551024640(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简称)
联系人:陈嘉莉0771-2443847、13768505161
黄兆胜0771-2443847、18077799877
(三)各参与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技术标准和《作业指导书》,正确及时地完成此次能力验证工作。
附件:2020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检测建设用砂中氯化物含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
红头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建设用砂氯离子检验能力验证的通知
结果报告相关信息二维码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混凝土分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