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有:
(一)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质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阶段除外)的行政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权。
(二)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施工现场建筑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权。
(三)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建筑领域扬尘治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立案调查权。
(四)监督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对钦州市所辖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八)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违反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提出初步处罚意见,报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九)负责行政罚没的执收、管理及上缴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标准,做好案件归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负责人:全 斌,联系电话:0777-2101530。
机构联系人:罗桂珍,联系电话:0777-2101535。
地址:钦州市建业街3号,电子邮箱:qzsz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