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排查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5〕85号),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201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已要求限期整改或进行了处罚,我站同时也开展了对全区部分地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3日,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已将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表以及排查总结报送我站,但经多次催促还有13个县(区)站没有报送排查情况材料(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专项检查情况
本次共随机抽查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贺州、贵港、北海、钦州等8个设区市以及宾阳、三江、桂林高新区、贺州平桂区、苍梧、藤县、贵港覃塘区、合浦、钦州钦南区和钦北区等10个县(市、区)的52个在建项目,通过对工地现场检查和查阅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发现13个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共计18处,因管理不善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有7个项目共10处(详见附件2)。
三、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全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仍然薄弱。主要表现在:
(一)当地监管力度不足。绝大部分地区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建立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部分监督机构对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仅停留在转发文件上,对重大危险源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人员没有及时发出相关整改要求,没有采取动态扣分等更有效的行政处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整改,存在较大的监管漏洞。
(二)重大危险源监管缺失。大部分工程未对危险源进行有效识别;·未能提供相关的危险源识别评价,未能针对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已经识别了危险源的项目,未能对识别的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1、未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建管〔2015〕63号)进行相关论证工作。如藤县宏拓·中央城A#、B#楼工程和天河·山海观11-13#、15-17#楼工程的基坑深度均超过5m,但无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或虽进行专家论证,但未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如柳州市翡翠龙庭商业及影城工程的高大模板,专家论证日期为2015年4月2日,监理单位在2015年3月17日已经审批同意,未明确方案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
2、对起重机械设备监控缺失。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15〕6号)的要求进行安装拆卸、检测和使用。部分起重机械安装程序不符合要求,先安装后补资料,安装过程没有得到有效监控,没有进行检测、验收就直接使用,如柳州市翡翠龙庭商业及影城工程施工电梯安装方案未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现场已经安装;藤县宏拓·中央城A#、B#楼工程无任何安装相关资料,塔吊、施工升降机也已经安装使用。部分机械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日常维护保养未认真实施,资料记录不真实。如藤县宏拓·中央城A#、B#楼工程的施工升降机吊笼前后门无连锁装置,检修口限位装置失效,停层无门或层门未关闭,层门可从内侧开启,停层平台架体与外架连接。
3、临时活动板房防火不符合要求。少数工程临时活动板房板材达不到A级阻燃等级、或者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耐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如藤县宏拓·中央城A#、B#楼工程、合浦县外东环路建设工程(325国道至新迎宾大道段)A5标段、合浦县金晖国际3#、4#楼、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2#教师周转房、钦州福盛家园住宅小区(C组团12#楼、13#楼)和梧州市塘源一号路2标段工程的活动板房板材材质均达不到A级阻燃要求。
4、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不足。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安全教育,无应急救援器材,未开展定期应急救援演练。如藤县宏拓·中央城A#、B#楼工程的人工挖孔桩施工无施工方案,无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应急救援器材。
四、工作要求
(一)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重大危险源常见于施工现场,管控不善极易演变为重大安全隐患甚至酿成事故。企业要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上报、登记建档、警示公示、方案论证、教育交底、日常巡查、检测验收、应急演练等工作,防范于未然。
(二)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责任。各级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对于上级发出的文件,各地务必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按要求落实。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级监督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用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
未报送排查资料的监督机构名单
序号 |
地市 |
名称 |
1 |
南宁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高新区分站 |
2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济开发区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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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林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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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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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5 |
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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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龙胜各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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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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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来宾 |
武宣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9 |
崇左 |
大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10 |
龙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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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百色 |
德保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12 |
乐业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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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西林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注:该监督机构未通过考核,相关工作应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附件2:
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重大危险源名称 |
管理现状描述 |
1 |
藤县宏拓·中央城A#、B#楼 |
广东诺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三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临时活动板房 |
不符合A级阻燃要求。 |
深基坑 |
开挖深度大于5m无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无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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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 |
无施工方案,无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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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 |
无任何施工升降机安装、检测、验收相关资料;吊笼前后门无连锁装置,检修口限位装置失效。 |
||||
2 |
梧州市塘源一号路2标段工程 |
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临时活动板房 |
不符合A级阻燃要求。 |
3 |
柳州市翡翠龙庭商业及影城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施工电梯 |
安装方案未审批已安装。 |
4 |
合浦县金晖国际3#、4#楼 |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临时活动板房 |
不符合A级阻燃要求。 |
5 |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2#教师周转房 |
广西满天星建设有限公司 |
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临时活动板房 |
不符合A级阻燃要求。 |
6 |
钦州福盛家园住宅小区(C组团12#楼、13#楼) |
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施工电梯 |
无任何施工升降机安装、检测、验收相关资料;无限载标识,停层平台在外架悬挑层以下与外架相连。 |
7 |
合浦县外东环路建设工程(325国道至新迎宾大道段)A5标段 |
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广西共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临时活动板房 |
不符合A级阻燃要求。 |